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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检方起诉“高院”涉贪法官 蔡光治被求刑24年

2010年11月08日 10:29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1月8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检方特侦组侦办法官贪渎案,今天(8日)侦查终结,依照有关规定起诉台湾“高等法院”法官李春地、陈荣和、蔡光治、前法官房阿生、板桥地检署检察官邱茂荣等人,其中,蔡光治被求刑24年。

  除上述被告外,其余被起诉的被告包括前花莲高分院法官张炳龙、蔡光治女性友人黄赖瑞珍、律师邱创舜、段美月夫妇、前“立委”何智辉、何智辉秘书谢燕贞、律师张权、台湾“高院”员工叶宗镒。

  台湾“高等法院”行政庭长陈晴教表示,涉案法官已在案发时遭停职并移送台湾“监察院”,台湾“高院”尊重检察官依岛内“刑事诉讼法”起诉相关被告。(中国台湾网  孙金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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