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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法官集体收贿案重大突破 两涉案法官自白认罪

2016年03月11日 11:23:4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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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台湾网10月22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高等法院”法官集体贪污案,案情有重大突破。据透露,台检调单位除成功说服“白手套”谢燕贞转为污点证人,法官李春地等向检调自白坦认收贿外,另有一名法官也自白认罪,据称是前庭长房阿生。而检调单位历年来侦办司法官贪污案,从未有涉案司法官自白认罪的例子,此案创下司法官自白的首例。

  由于李春地已自白向前立委何智辉收贿200万(新台币,下同),将其中70万交给妹妹买股票,另将120万购买停车位,其余款项则已花用殆尽。因此检调单位侦办何智辉行贿部分,已厘清案情轮廓,侦办工作已近尾声,预计下月初可侦结起诉。

  据报道,李春地虽自白犯罪,但因其供词只能证明他个人受贿过程,无法协助检调单位追诉其他共犯及犯罪事实,因此检调单位认为李并不符合“污点证人”条件。

  由于本案尚未侦结,检调单位基于侦查不公开,对于李春地和另名疑似房阿生等2名涉案法官自白的内容与过程,相当低调并不愿透露细节。

  检调单位依据谢燕贞、李春地的供述,发现前“立委”何智辉为在铜锣案更一审获判无罪,在今年4月间与谢燕贞筹措350万元,欲行贿台湾“高院”更一审受命法官李春地,但事后李只收到200万,检调分析其间150万,疑是何智辉请李春地同期同学板桥地检署检察官邱茂荣居间转送贿款的酬谢。

  另外,台湾“高院”法官蔡光治的女性友人黄赖瑞珍,将贿款转送给审判长陈荣和,其间的50万至60万差距,检调单位怀疑是何给黄赖瑞珍的行贿佣金,至于蔡光治目前仍否认行贿,但检调单位认定他与黄赖瑞珍间有犯意联络,是行贿共犯。

  据了解,何智辉行贿法官案部分,目前有12名被告,包括涉及行贿罪的何智辉、蔡光治、邱茂荣、黄赖瑞珍、谢燕贞;涉及违背职务收贿罪的两名台湾“高院”法官李春地、陈荣和;涉及教唆伪证罪的3名律师李育升、张权、王茂生;涉及伪证罪的李春地妻子江美容、妹妹李贵雪。台当局“调查局”目前汇整资料,近日将全案移送台北地检署。

  台当局“检察总长”黄世铭以全案涉及众多司法官,是台湾历年来最大的司法官贪污案,属于“特殊重大贪渎案”,21日依据有关规定核定本案为特侦组职司案件,台北地检署近日会把本案移转特侦组侦办,将由特侦组具名起诉。(中国台湾网  孙金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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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金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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