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1月5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前中信金董事长辜仲谅因红火案,一审遭判刑9年。台湾“高等法院”今天(5日)开红火案其他被告的准备庭,承审法官表示,若辜仲谅的部分并入,未来也将集中审理,尽速结案。
辜仲谅等中信金高层主管,被控于2004年台当局推动“二次金改”时,主导中信金违反规定购买结构债,透过纸上“红火”公司操盘套利10亿元(新台币,下同),并将其中3亿元抵充给陈水扁家族的损失。
台北地检署2007年间起诉中信金前财务长张明田、前法务长邓彦敦、前财务副总林祥曦,3人并于前年一审遭判刑7年2个月到8年不等刑度。虽一审判决认定3人与辜仲谅为共同正犯,但辜仲谅直到前年11月返台,去年才另遭起诉,并于10月18日遭台北地院判刑9年。
张明田、林祥曦、邓彦敦上诉台湾“高院”后,因案件缺少辜仲谅这一块,台湾“高院”承审法官直到10月辜仲谅一审宣判,今天才再开准备庭。受命法官周盈文说,昨天已收到辜仲谅的一审判决书,但发现判决法条适用与张明田等人有些歧异,谕知被告律师可在阅卷后再视有无提出其它调查证据的必要。
承审张明田等3人的周盈文当庭指出,未来辜仲谅若上诉,欢迎并案给他,可避免判决歧异,这个案件已摸索很久,有信心可以速审速结,下次开庭将先传唤被告声请的证人前中信银资金管理部协理周朝鼎,并谕知全案择期再开庭。
台湾“高院”发言人陈晴教指出,依照台湾“高院”分案要点,若是数人共犯一罪的案件,后案将可并到前案审理,若辜仲谅部分上诉后,分案给其它法官,该法官认为有并案必要,仍可并到周盈文手上。(中国台湾网 孙金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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