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桃园县一60岁老翁性侵女友未成年孙女 被判7年半

2010年10月12日 09:27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0月12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桃园县一名60岁的邱姓男子,涉嫌在去年3月性侵女友的未成年孙女,桃园地方法院今(12)日作出判决,邱姓被告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

  据报道,桃园县一名年约60岁的邱姓男子,去年3月间左右,跟未成年被害人的祖母是男女朋友关系。不料他竟然利用这层关系,涉嫌以强暴方式加以性侵女朋友尚未成年的孙女,经被害人向相关单位反映,才揭发这起性侵案。

  桃园地方法院发言人徐培元庭长指出,合议庭法官审理之后,虽然被告事后赔偿被害60万新台币,但法官还是认定罪刑重大,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中国台湾网 冯存健)

浏览更多台湾新闻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