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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高等法院”裁定陈水扁继续延押两个月

2010年10月08日 07:10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0月8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陈水扁因“四大弊案”被控贪污,迄今已被羁押681天,台湾“最高法院”嘱托台湾“高等法院”开首次延押案,合议庭7日认定陈水扁涉犯重罪,有逃亡之虞,为确保日后刑的执行,裁定自10月19日起,延长羁押陈水扁2个月到12月18日。(中国台湾网  孙金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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