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9月28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陈水扁家4大弊案(公务机要费、南港展览馆、龙潭购地及洗钱案)6月间二审宣判、后台检方上诉至台湾“最高院”后,台湾“高院”合议庭7月19日裁定羁押陈水扁3个月。由于陈水扁羁押期限将届满,台湾“高院”合议庭已排定10月1日提讯陈水扁出庭,召开延押庭。
陈水扁因家族4大弊案被控贪污、洗钱等罪,法院一审判他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台湾“高院”6月11日二审宣判,改判陈水扁有期徒刑20年。
陈水扁自2008年12月30日起遭羁押至今,全案二审宣判、上诉台湾“最高院”后,台“最高院”嘱托台“高院”合议庭召开移审庭,台“高院”合议庭7月19日裁定羁押陈水扁3个月,期限至10月18日期满。(中国台湾网 陈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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