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9月10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针对陈水扁办公室指称,特侦组去年赴陈水扁办公室,仅带走10多张纸,今年6月特侦组发文给陈水扁办公室,指机密资料已审阅完毕,没有查扣必要,“请陈水扁办公室自行处理”。特侦组发言人陈宏达昨天(9日)严正否认,并表示自陈水扁办公室共查扣44箱、1300多份文件,大部分属于机密,台检方近日将赴台北看守所就讯陈水扁,追查他违反台湾机密保护规定刑责。
陈宏达说,特侦组于2008年9月25日搜索陈水扁办公室时,查扣44箱资料,目前已接近完成鉴定。至于特侦组行文陈水扁办公室,是指目前全案已依台湾机密保护规定侦办中,台检方要求陈水扁办公室对于机密数据“依法处理”,但陈水扁办公室却对内容断章取义。
据指出,特侦组查扣的1000余件机密文件,经台当局有关单位鉴定后,部分文件标示“机密”、“极机密”字样。当中除有大批台当局机密文件、公文外,另有6箱台当局“国安局”自2003年至2007年情资,以及上呈陈水扁的“国安日报”等机密情资公文。
由于查扣机密文件数据繁杂,范围极广,且牵涉许多行政机关业务,因此特侦组请求台当局协助鉴定。
特侦组近日陆续收到各单位的鉴定,大部分鉴定结果都属于机密,因此陈水扁可能涉嫌违反台湾机密保护规定的“刺探、收集台湾机密罪”,最重可处5年有期徒刑。(中国台湾网 孙金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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