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8月26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屏东籍男子古富永12年前被法院宣告死亡,4年多前因诈欺案被判刑,今年又在桃园县开本票诈财,被害人找他讨债时才发现他已“死亡”10多年,对于“被死人骗”觉得不可思议。
台检方昨天表示,法律上的死亡不影响刑事追究,只要确认是古富永本人诈财,就可以拘提或通缉。
“真是见鬼了,实在有够离谱!”住在嘉义县的被害人林荣杉气愤地说,认识古富永十多年,“明明就活着”,而且6年前法院已查出人没死,当时承审法院就应该恢复古的“活人‘身份,而不是让他一再以“死人”身份诈财。
桃园地检署检察官指出,刑事案件只查前科记录,当活生生的本人拿身份证明出庭,很难料到这人法律上已被宣告死亡。古富永就是拿着旧身分证明出庭,获判缓刑没有发监,如果未出庭、遭通缉或发监执行,就会发现他已“死亡”。
古富永(57岁)在法院留下的地址是桃园县芦竹乡,警方昨天查访,确认是“幽灵”设籍,连屋主都不认识古富永。
桃园地检署调查,古富永1998年间被屏东地方法院判决宣告死亡,4年多后他在桃园县以供养玉蝉和骨董剑拍卖,向吕嘉彬诈财80多万元(新台币,下同),被控告诈欺。他持未换发的旧身分证明按时出庭,被判刑10月、缓刑2年。
古富永当年也向林荣杉以相同手法诈财,先后骗了1000多万元。今年5月间,林荣杉发现古的骨董都是假货,要他签下1000万元的本票却未兑现。
林荣杉7月间持本票向桃园地方法院声请本票裁定。法院一查,发现古富永在1998年就宣告死亡,而且未撤销死亡宣告,仍处于“死亡状态”,便以“无行为能力”为由裁定驳回,林荣杉抗告再败。
林荣杉认为被“死人”骗太离谱,除了声请撤销古的死亡宣告外,也告古诈欺。检察官这次再传,古富永已不敢出庭。 (中国台湾网 田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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