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籍配偶若有子女,就不能收养大陆配偶前婚子女,一群大陆配偶去年母亲节前夕因思念小孩痛哭失声。图片来源:台湾《中国时报》
近年两岸良性互动,然而大陆配偶在台湾仍遭歧视,受到不公平待遇。图片来源:台湾《中国时报》
中国台湾网4月13日消息 针对大陆配偶受到的种种歧视和不公平待遇,台湾“监察院”日前完成的陆配权益“总体检”显示,陆配有10种情况遭歧视,受不公平待遇情况非常严重。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近年两岸关系进展神速,朝向良性互动发展,往来交流营造出空前的善意气氛。然而身为“台湾媳妇”甚至是“台湾之子”生母的大陆配偶,在台湾却仍然四处遭到歧视,受到不公平待遇。台当局对大陆配偶权益的改善依然迟缓,深层的敌视心态未能完全根除。
台湾“监察院”调查台当局对陆配的歧视、不公平待遇,内容包括:陆配结婚6年后才能取得台湾居民身分证明,外配只需4年;陆配申请入境需面谈,越南等东南亚外籍配偶免面谈;陆配长期居留每年限额1万5000人,而外配无此规定;陆配申请居留、定居需有保证人,外配免保证人;台籍配偶若有子女,则不许收养大陆配偶前婚(或未婚)子女,收养海外子女则无此限制。
此外,陆配设籍满10年后才能担任公职,相对地,外配归化后即可担任11职等(含)以下公职,外配担任12职等(含)以上公职才需等10年;陆配高等学历不被承认,外配无此问题;陆配犯任何轻罪均可能被迫离境,外配仅在经判处1年有期徒刑以上确定,且属故意犯罪者,才会遭废止居留许可之处分;陆配取得不动产之权利比海外人限制更严;因许可办法未订,受到限制,陆配无法加入工会,外配则无此问题。
台湾“监察院”报告称陆配等待期应缩短
台湾“监察院”调查报告指出,台湾跨境移民研究显示,移民归化之等待期不宜超过5年。因为5年已足以促进移民之融合与忠诚检验,过长的等待期并无实益。何况大陆配偶与台湾语言相通,社会融合所需时间应短于外配,但外配只需4年,陆配反而要6年,这是一种明显的“原籍歧视”。
对于面谈机制,报告指出,面谈、查察是为防杜假结婚而设立的滥权行政措施,违反无罪推定原则,且侵犯民众隐私和权利;加以只针对陆配及越南等特定人群,使面谈、查察,造成歧视、差别待遇。
报告还指出,台当局“移民署”专勤队查察员约占“移民署”三分之一人力,且多来自警政背景,故多以抓假结婚心态去查察,而非以社工心态去关怀。报告指出,面谈时,面谈官往往以先生的条件判断婚姻的真假。若夫妻两人年龄差距30岁以上,且先生经济能力不佳或曾有刑案纪录,以及夫妻外貌不搭、游民或少数民族的跨境婚姻等。这类申请案都不容易通过,报告称其实这是不公平的。(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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