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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民意代表提案公开不动产成交价 促房价透明化

2010年04月04日 14:07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4月4日消息 台湾不动产交易价格不透明,民众购屋常搞不清楚行情价,对此,国民党籍“立委”郑汝芬提案修改规定,强制不动产经纪业每月揭露成交价,违者最高可罚新台币30万元。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郑汝芬指出,房价过高是10大民怨之首,几次跟年轻人聊天得知,若父母没有留下房子给子女,年轻人根本买不起;而房价之所以过高,可能来自价格不透明,导致成交价往往高出行情价。

  她说,市场运作核心本质就是价格机能,充分的价格信息揭露,才不会沦为业者操控市场获取暴利的工具,市场才能健全发展。

  至于修改规定会不会导致房屋中介业者反弹?郑汝芬认为,这样做是保障民众权益、健全市场机制,对合法、守法的中介业者,绝对不会造成任何困扰,更不会影响他们的权益。

  她在提案中指出,台当局“法务部”曾做出解释,只要不涉买卖双方姓名、身份证明字号等讯息的揭露,单独揭露交易价格与房屋属性内容,并非属于“计算机处理个人数据保护法”所限制范围,强制业者登记交易价格没有违法。

  郑汝芬提案新增“不动产经纪业管理条例”第21条之1条文草案规定,“经纪业应将每月成交案件价格与内容等数据于次月送交主管机关,建立房地产信息系统”;并修正相关罚则,违反上述规定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中国台湾网 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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