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月19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监察院”通过“检察总长”陈聪明弹劾案,陈聪明随即请辞,辞呈已送达马英九办公室,台当局行政机构发言人苏俊宾今晚表示,台当局行政机构尊重“监察院”调查与陈聪明请辞决定。
报道称,陈聪明得知遭“监察院”弹劾后立即向“法务部”提出辞呈,“法务部”将辞呈报台当局行政机构,转马英九核定。
现行法院“组织法”规定,“检察总长”由台当局领导人提名、“立法院”同意;“总长”因故出缺或无法视事,马英九应于3个月内提出新人选,再经“立法院”同意任命。(芮文辉)
[ 责任编辑:芮文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