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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拟规定陆资投资台湾金控公司持股上限为20%

2010年01月15日 09:12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月15日消息 据台湾《工商时报》报道,根据台当局“金管会”规划,未来若政策许可,大陆的银行将可参股台湾的金控公司,连同QDII间接投资,合计投资台湾金控公司的持股上限最高为20%。而大陆的保险、证券业,在暂不准跨业投资的原则下,不能参股台湾的金控公司。

  台当局“金管会”也规划,台湾的金控公司可以参股大陆银行,因金控公司没有设立子公司、分公司问题,可参股大陆银行的上限,将比银行设分行、子行及参股的总投资上限15%低,约在10%到15%。“金管会”在周三邀集相关单位讨论两岸银行、保险及证券开放办法后,昨日最后确认后,即呈报台当局“行政院”。

  据了解,对于金控公司参股陆资银行上限,原本规划是跟银行投资大陆总额一样都订为净值15%,但考虑金控公司只有参股一项,且规模较大,最后略为下降。未来若政策许可两岸金融相互参股,原则上将采“一夫一妻”制,也就是一家金控公司只能参股一家银行。

  最近一年不断有国际投资银行穿梭两岸,替两岸金融机构相互参股牵线,市场也有各种传闻,包括工商银行洽谈收购台湾国泰金控20%股权,台湾永丰金有意引进陆资股东等。

  根据台当局“金管会”规划,一旦政策许可,两岸金融相互参股原则,基本上是“银行对银行”、“保险对保险”、“证券对证券”,换言之,银行只能参股银行,不能跨业参股保险或证券。但因大陆没有金控公司,因此,大陆银行将可赴台参股金控、银行。

  以陆资银行最感兴趣的金控公司来看,台湾的15家金控公司中,除台湾金控未上市柜,其余14家都是上市柜公司,“金管会”规划,单一陆资银行可参股单一金控上限是5%,全部陆银参股单一金控上限则是10%。如果加上QDII投资上市柜股票上限,单一QDII投资单一金控上限5%、全部QDII投资单一金控上限10%来看,未来陆资可投资台湾单一金控公司,持股上限合计最高20%。

  台湾金融业者表示,QDII投资属财务性投资,不能担任董监事,但持股仍具投票权。全部QDII投资单一金控上限10%,仍可与陆资银行直接投资单一金控上限10%结合,支持直接投资的部分取得董事会、监事会席次。因此“金管会”规划的持股上限,对两岸金融相互参股和组成策略联盟,仍具有推动作用。(陈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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