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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骑摩托车连续3年居岛内交通肇事第一位

2009年12月17日 20:50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17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近10年来,酒后驾车一直是台湾交通事故主要原因。台“交通部统计处”今天公布最新统计发现,近3年来,摩托车酒后驾车事故发生次数高于小客车,位居第一位,建议执法单位列为未来取缔重点。

  据报道,台“交通部统计处”指出,从1999年到2008年,A1类交通事故(事故后24小时内死亡)肇事原因,以酒后驾驶失控排名第1,其次是未注意车前状况、未依规定让车、违反信号灯、转弯不当、超速失控。

  进一步分析,酒后驾驶肇事多的是摩托车及小客车。值得注意的是,在1999年时,摩托车酒驾肇事件数大约只占小客车的16%,之后年年升高,到2005年两者肇事件数已差不多,2006年时,摩托车酒驾事故有374件,远超过小客车的269件,2007年及2008年,摩托车酒驾事故虽有下降,但仍分别比小客车高多出121件及129件。

  报道说,台“交通部统计处”分析,可能是以往酒驾取缔重点都在小客车,将建议台“警政署”应加强取缔酒后骑摩托车。(王赛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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