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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女配合演戏冒充高官干女儿双双受审

时间:2009-12-16 09:33   来源:重庆晚报

  母亲对旅馆老板透露女儿是“高官的干女”,老板信以为真,要钱给钱、好生伺候,这一伺候竟达两年多。昨天,南岸区法院开审这起母女涉嫌诈骗案。

  公诉人称,30岁的明瑞渝和才满59岁的母亲林明秀是开县人。2006年6月,母女俩在渝北区一旅馆租住,和旅馆老板杨某混熟后,杨某把旅馆费从70元一天降到40多元,母女俩这一住就达一年多。2007年5月,林明秀有意无意向杨某透露,女儿是某高官的干女,现在隐没身份深居简出。杨某竟相信了。之后,明瑞渝、林明秀以共同开发、推广梦佳娜产品为由,邀约杨某一同到上海、昆明、武汉、成都等地“考察”,还要求杨某买黄金项链、手机等物,并以要行贿、打点当地相关部门领导为由,陆续让杨某拿出13万余元。她们每到一个地方,都要入住高档酒店,吃喝全由杨某埋单。

  杨某看到自己攀上的“财神爷”四处考察谈合作,一点都没有怀疑。他心里打着小算盘:只要项目一谈成,肯定是财源滚滚。杨某还把朋友周某介绍给明瑞渝认识,周某也心甘情愿地拿出3万多元“孝敬”明瑞渝,以期谋求更大的回报。

  昨日受审时,明瑞渝极力为母亲开脱:“母亲是怕我一个女孩子在外受伤害,所以一直陪伴在身边,我做的事情她一点也不知情,所以她没有罪。”
 
  明瑞渝60岁的父亲昨日到庭旁听。他说,女儿只有高中文化,没有结婚,她能说会道,是她把母亲害了。“也怪自己,平时没有照顾到母女两个。”他对自己也自责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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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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