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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港展览馆弊案今一审宣判 余政宪获刑2年缓5年(图)

2009年11月20日 17:58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余政宪步入法庭。(图片来源:TVBS电视台新闻画面)

  中国台湾网11月20日消息 据台湾TVBS电视台报道,前陈水扁当局“内政部长”余政宪,因为涉及南港展览馆弊案,今天法院一审宣判,由于余政宪坦承错误,加上贿款都流入吴淑珍户头,因此台检方请求法官从轻量刑,余政宪遭法官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

  据报道,去年12月,台检方检方查出,余政宪在南港展览馆兴建标案上,涉嫌透露标案评委名单,因此将余政宪起诉。不过,因为余政宪坦承错误,加上余政宪本人没有收受贿款,台检方因此请求法官从轻量刑。

  法官在今天做出宣判,余政宪判处2年有期徒刑,缓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法官并要求余政宪在缓刑期间,需要服120小时的义务劳务,并向公库缴纳500万元(新台币,下同)。

  报道说,但同案遭起诉,在南港案中担任评委的7名教职人员,却在收贿后,面对台检方调查,却态度不佳,遭到检方要求从重量刑,因此7人都遭到判处7年2个月到8年不等的刑期,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且要缴回不法所得100至200万元。(王赛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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