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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扁当局内务主管涉扁家弊案 台法院16日开庭审理

2009年01月13日 18:42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月13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南港展览馆弊案,日前已分案由审判长林春铃所组成的合议庭审理。合议庭将于16日上午首次召开准备程序庭,传唤原陈水扁当局“内政部长”余政宪等9名被告到庭。

  报道称,陈水扁家四大弊案中的南港展览馆弊案当初分由特侦组与台北地检署侦办,特侦组负责调查陈水扁妻子吴淑珍被控收贿的部分,台北地检署则调查余政宪被控泄露评审委员名单及涉嫌收贿的评委部分,去年12月12日特侦组侦结起诉扁案当天,台北检方也一并起诉余政宪及多位涉嫌收贿评委。

  台北地方法院发言人黄俊明今天表示,台北地检署起诉部分已分由林春铃合议庭审理,由于合议庭并没有提出并案要求,余政宪及其它遭起诉评委不会并给承审扁家弊案的蔡守训合议庭,两个合议庭将分别承审。

  台北地检署侦办南港展览馆弊案,去年12月12日起诉原陈水扁当局内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余政宪、行贿的企业家郭铨庆,以及参与评审的郭永杰等七名委员。

  台检方认为,余政宪侦查中自白犯行,且审酌郭铨庆行贿款项,全数由吴淑珍收受,余政宪未收取任何款项,建请法官从轻量刑;郭铨庆也因自白犯行,被检方依“证人保护法”建请法官减轻或免除其刑;而涉嫌收贿的评委犯后无悔意,从重量刑。

  另据台媒了解,原陈水扁当局内务主管部门下属营建单位2003年7月办理“南港展览馆新建工程”,预算总额新台币36亿元。2003年7月22日为加速兴建期程采用统包方式,采最有利标办理采购。特侦组认定吴淑珍于2003、2004年间,透过陈水扁当局内务部门主管余政宪协助力拓营造负责人郭铨庆取得南港展馆标案,收受逾273万美元贿款,请求法院从重量刑。余政宪部分,另由台北检方起诉。(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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