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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修订工作启动

2009年10月14日 11:22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0月14日北京消息 国台办发言人范丽青表示,有关部委启动了“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的修订工作,目前正在征求意见阶段。欢迎广大台胞就此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地完成修订工作。

  在今天的国台办新闻发布会上,中央电视台记者提问,之前大陆有关方面表示即将修改“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海基会日前也对许多台商协会发出调查问卷希望搜集台商的意见,对修法作一个参考,对此范丽青做何评论?

  范丽青表示,今年是“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颁布施行15周年和“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颁布施行10周年。多年来,这部法律及实施细则为保护台胞投资合法权益、促进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两岸经济交流合作不断扩大,特别是去年5月以来两岸关系明显改善和发展,为更好地依法保护台胞投资权益,进一步推动两岸经济交流合作,我们与有关部委启动了“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的修订工作,目前正在征求意见阶段。欢迎广大台胞就此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更好地完成修订工作。

  范丽青并表示,台湾同胞怎么样把意见反映上来,我相信有非常多的反映渠道,我们既可以通过各地的台办、台协,也可以直接向我们法律部门加以反映,包括全国人大。(芮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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