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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争取年内启动两岸经济合作协议商谈

2009年10月14日 11:00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0月14日北京消息 国台办发言人范丽青今天在此间表示,商签两岸经济合作协议(ECFA)符合两岸同胞的利益,对于两岸经济发展均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我们积极推动商签两岸经济合作协议的态度是一贯的,希望在双方各自做好准备以后,争取年内启动这项商谈。

  台湾中天电视记者在国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提问,第四次“陈江会”是否会把ECFA纳入会议进行讨论?

  范丽青回答说,关于商签两岸经济合作协议(ECFA)的问题,两岸相关学术研究机构的研究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并且也分别公布了研究报告。两岸各自研究的结果表明,商签两岸经济合作协议符合两岸同胞的利益,对于两岸经济发展均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两岸的专家还将共同进行深入探讨。

  范丽青指出,我们积极推动商签两岸经济合作协议的态度是一贯的,希望在双方各自做好准备以后,争取年内启动这项商谈。(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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