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0月3日消息 陈水扁控告前特侦组检察官朱朝亮、吴文忠、特侦组检察官李海龙及越方如等人于侦办扁案时篡改笔录,涉伪造文书与滥权起诉。台北地检署昨天侦查终结,将4人不起诉。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陈水扁认为当时侦办扁案的朱朝亮、吴文忠、李海龙及越方如等人,侦办龙潭购地案期间,在证据不充分情况下,于2008年9月15日召开记者会,宣布“年底扁案办不出来,即全体下台”等语,已预设立场。
此外,陈水扁指出朱朝亮等人明知前中信金副董事长辜仲谅涉嫌“中信金控红火案”,越方如却密赴日本与辜仲谅取得协议,要求辜仲谅返台对他做不利指控,而特侦组也忽略一些证词对他有利的部分,为起诉他刻意罗织罪名,已涉伪造文书、教唆伪证、滥权追诉。
台北地检署处分书指出,特侦组的宣示并无预设立场,仅属宣示办案决心,没有滥权追诉问题。辜仲谅的部分,特侦组仅针对案情细节进行厘清,并无篡改笔录与教唆伪证。(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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