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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为吴淑珍出庭付逾70万医疗费用

2009年09月11日 20:38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9月11日消息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一审判决扁家4大案。据台媒“中央社”报道,北院统计,陈水扁妻子吴淑珍因身体不佳,近7个月来单是她多次出庭的医疗相关费用,就耗费约70余万元(新台币,下同)。

  据北院统计,自今年2月间开始审理相关案件以来,一共开庭182次,光是动员的警察就高达2192人次,场外因为民众聚集而动员的辖区员警则难以计算。

  吴淑珍因为身体状况不好,北院每次传她出庭时,都必须准备救护车与台大医院医护人员在旁待命,平均一次都要2万多元,吴淑珍一审期间北院支付的医疗费用达70万余元,如果加上其它因为伪证案等其它合议庭审理的案件,则达73万余元。

  吴淑珍在公务费、龙潭购地、南港展览馆案、洗钱等案被控贪污、洗钱,今天遭北院一审判决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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