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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弊案明宣判 台法界认为扁珍难逃无期徒刑

2009年09月10日 08:47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9月10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陈水扁家弊案台北地方法院明天下午4点宣判,陈水扁将被提讯到庭聆判。一般预料,由于陈水扁利用台当局领导人职权贪渎,犯后态度不佳,和吴淑珍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公权终身的最重刑。

  宣判前夕,民进党人声援陈水扁的动作不断。台南市长许添财昨天在民进党中执会提案,指一审判决后若继续羁押扁,民进党应采取强烈抗争,直到陈水扁被释放为止;中执会已通过由许添财担任小组召集人,评估各种声援陈水扁方案。

  本案台当局特侦组当初起诉时,曾对陈水扁具体求刑,请法院判处陈水扁“最严厉的制裁”。

  台湾法界人士指出,如果合议庭认定陈水扁被起诉的罪名成立,最重可判无期徒刑。吴淑珍在弊案中扮演主谋角色,刑度应会和陈水扁一样重。依规定,无期徒刑须服刑满25年才可能假释。

  台湾法界人士指出,一般的贪污案,公务员贪了数百万元(新台币,下同)就可能被判20年有期徒刑,陈水扁以台当局领导人身份贪渎,涉贪金额达8亿元,案情重大,合议庭认为他在审理期间又千方百计干扰审判,从比例原则来看,有可能判陈水扁无期徒刑。(芮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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