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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潭弊案辩论 台检方对扁家友人蔡铭杰求刑2年

2009年08月04日 14:44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8月4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陈水扁家友人蔡铭杰被控龙潭购地弊案中涉嫌协助洗钱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辩论终结,台检方未对蔡铭杰提出认罪协商声请,并具体求刑2年徒刑、缓刑5年,并处以缓刑处分金1000万元(新台币,下同)。

  报道称,台北地方法院审理陈水扁家相关弊案,上午传唤蔡铭杰就竹科龙潭购地案收受贪污所得财物,以及涉及洗钱等罪,确认认罪协商声请。

 

  台检方特侦组检察官林嚞慧表示,特侦组虽不同意认罪协商,但蔡铭杰涉罪超过 6个月后自首,符合减轻或免除其刑。至于收受贪污所得部分,“贪污治罪条例”虽没有相关减免刑责规定,但直接行贿或收贿涉贪污重罪者若自首或缴回赃款都可减免刑责,间接收受赃款者若没有适用,显有失当,请合议庭酌予减刑。

  因此,台检方对蔡铭杰请求定执行刑2年、缓刑5年,并处以缓刑处分金1000万元。蔡铭杰除对检察官的宽容表示感谢外,也对涉入此案觉得对不起家庭、社会,因为自己做了不良示范。尤其,此事几乎让家庭分裂,希望法官能判缓刑,协助病重的姐姐蔡美利处理杂事。

  蔡铭杰委任律师虽请求减少或分期付缓刑处分金,不过,检察官林达表示,处分金是经全盘衡量,非“商业式的交易”。审判长蔡守训也询问需多久时间能缴纳处分金,蔡铭杰表示,判决确定后3个月内可提出。

  蔡铭杰、蔡铭哲因在龙潭案中涉嫌协助陈水扁妻子吴淑珍洗钱,去年12月间被台检方特侦组起诉。检察官当时起诉认为蔡铭哲在侦查中自白洗钱犯行,自动缴回全部犯罪所得,建请法官减轻或免除其刑;蔡铭杰获检察官建请减轻其刑。蔡氏兄弟今年2月间庭讯时也向合议庭认罪,蔡铭杰并向法院提出认罪协商。(芮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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