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陈幸妤伪证案 法官维持限制出境

2009年08月03日 15:39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日前陈幸妤因伪证案被起诉,今日法官维持限制出境的裁定(图片来源:台湾TVBS电视台)

  中国台湾网8月3日消息 据台湾TVBS电视台报道,陈水扁家弊案世纪大审,日前陈幸妤被依伪证罪起诉,遭到限制出境,今天法院针对限制出境部分开庭审理,下午陈幸妤独自搭乘出租车抵达台北地方法院,面对询问都不发一语,而法官最后还是维持限制出境的裁定。

  报道称,今天下午3点半,台北地方法院针对陈水扁案的伪证罪开庭审理。约3点10分,陈幸妤搭乘出租车抵达,随后直接进入法庭。

  今天审判长优先处理的就是陈幸妤的限制出境问题,理由是陈幸妤已经当庭认罪,坦承在公务机要费中做了伪证。回顾整起案件,陈幸妤在6月初被列入境管,随后在6月22日开庭时遭到限制出境,也传出因无法赴美念书,让陈幸妤情绪受到很大的影响。

  而当时陈幸妤提出四大理由,包括交保金、儿子留在台湾、把课表交给检察官及2、3个月回台等条件,希望能一圆美国求学梦,但检方都没有同意。

  今天下午的庭上,法官询问陈幸妤今年是否有赴美打算,陈幸妤表示今年的学籍已经让给别人了,因此今年没有赴美的计划,法官就说既然如此,那就维持限制出境,因为被告在台湾可确保诉讼程序,且案子很单纯,很快就可以在一审做出判决。

  陈幸妤认为不能因此就不让她出境,因为还是想去美国念书,并且今年也许会有短期申请,审判长则表示,届时如果有需要再来申请即可。(焦莹莹)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