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8月4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桃园县72岁妇人苗汤瑞珍,帮贩毒的女儿送海洛因给毒犯,被查出送货14次,认定是贩毒共犯,法院以14个贩毒罪合并判处她15年6个月徒刑,是罕见的“贩毒奶奶”。
报道称,苗汤瑞珍是低收入户,丈夫过世后独居至今,上月发放救济物资时看过她,之后就没再见过。苗老太太在法院审理时说,“只是帮女儿跑腿、送东西到楼下,根本不知道是毒品。”
而根据台湾检警监控,多次听到她和女儿交谈,女儿要她“送货兼收钱”,她还用行话“四一”(即四分之一包)或“拿七”(向毒犯收七千元),并以毒犯的绰号“香吉士”与女儿对话,被认定知悉女儿贩毒。
据桃园地方法院调查,苗汤瑞珍49岁的女儿苗凤珠染上毒瘾,三年前,苗凤珠认识毒贩黄琼麟,交往后帮黄贩毒,并请母亲帮忙送货。台检警查出从2006年4月到9月,黄琼麟、苗凤珠和毒犯谈好交易后,苗凤珠即以手机通知妈妈“交货兼收钱”;苗汤瑞珍接到通知后,都在住家楼下或附近的便利商店门口把毒品交给毒犯,收钱后交给女儿。
台检警掌握事证,收押黄琼麟和苗凤珠,苗汤瑞珍因年龄大,健康情况不佳,未被收押。法官认定苗汤瑞珍和女儿是共同正犯,而非帮助犯,判重刑,苗凤珠判18年6个月,提供毒品的黄琼麟则判20年徒刑。(焦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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