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7月30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陈水扁言词辩论庭最后陈述时,才说过从来没有拿发票、单据向其办公室任何人,申领公务机要费。然而不到12个小时,昔日幕僚马永成,却以带著歉意的口吻,当庭说陈水扁曾交付他12张礼券发票,申领公务机要费480万元。
陈水扁是在28日的言词辩论庭,以3个多小时进行答辩中,说明自己在公务费案并没有贪渎犯行,还特别强调他从未拿发票、单据向办公室任何人,申领过公务机要费,更替同案起诉的马永成、林德训和陈镇慧抱屈。
马永成说,2006年前“高检署”查黑中心陈瑞仁检察官,侦查吴淑珍公务费案,起诉他提到的12张他人发票,是因当时吴淑珍否认收发票礼券,“为配合陈水扁的要求,做出不得已的陈述”,实际上陈水扁共交付他11张SOGO百货、1张台北101百货礼券发票,合计金额为480万元,拿去申领公务费。
马永成说,就当时的不实陈述,他已向台检方特侦组和合议庭审理中说明过,但他还是要为此表达深切歉意。
检察官强调,陈水扁、吴淑珍在侦查中也供称知道公务费需要因公支出,使用者都知道,具领的马、林二人不可能不知道,公务费具领后,也需陈水扁办公室主任核定才能支付,何况后来销毁相关卷证,“其实他们很清楚公务费大部分,是被侵占掉了。”
马永成和林德训对于检方的指控,显现冤枉的态度,既否认犯罪,也强调根本没有贪污的犯意。 林德训在合议庭询问有关陈水扁虚构的“南线专案”3张领据交付过程时,表示他当时只是陈水扁的信差,根本不知信封里面装的是什么,陈水扁指示由他暂时保管,后来才应陈瑞仁检察官的要求,把相关资料交给当时的查黑中心。(芮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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