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机要费案昨天上午开庭,前陈水扁办公室副秘书长马永成出庭。(来源:台湾《联合报》)
中国台湾网7月30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公务机要费案马永成、林德训涉案部分昨天辩论终结,两人与陈水扁、吴淑珍切割,均不认罪,马并说“是陈水扁要求我配合这么说的”。林则说,假发票的事不应由他承担,他没有伪造文书及贪污的犯意。
前陈水扁办公室副秘书长马永成和前陈水扁办公室主任林德训被控协助吴淑珍拿不实发票诈领公务费,台北地方法院昨天进行两人的辩论程序。
台检方特侦组检察官林嚞慧论告,举马永成离职时陈水扁曾犒赏250万元新台币为例,强调马、林和陈水扁、吴淑珍有类似主从的特殊关系,明知陈水扁家私用公务费还签核,属共同正犯,并批评马、林二人在权力傲慢中迷失,“只看到利益,看不到法治”。
马永成表示,检方起诉他拿12张不实发票核销公务费,他原本供称是陈水扁交给他申报,事实上他未经手,是吴淑珍直接拿给陈镇慧;当初他是配合陈水扁的要求,才不得已做了不实陈述。
他强调,为陈水扁管钱的是吴淑珍,为陈水扁管帐的是陈镇慧,公务费的帐务如何处理,是陈水扁、吴淑珍与陈镇慧三人间的事,与他无关。他还说,陈水扁工作特殊,公私难辨,公务费的使用也应有弹性。
台检方反驳,以陈致中、陈幸妤私人支出申领公务费,很清楚是私用,怎么会公私难分。林德训则说,台检方认为他知道陈水扁、吴淑珍拿他人发票申报,但其实是吴淑珍直接将发票交给陈镇慧申报。他认为申请时应本诚信原则,所以未曾怀疑,直至全案爆发才知情,“我承担了不应该由我承担的事”。(芮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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