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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进:希望台湾方面为大陆广电从业人员赴台提供便利

2009年07月11日 18:43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7月11日消息 第五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今天上午在湖南长沙开幕,在下午举行的“推进两岸文化产业合作”专题研讨会上,中共中央台办特邀嘉宾田进指出,当前两岸关系面临着新的形势,两岸广播影视界应再接再厉,有所作为,力争取得交流合作的新进展新突破,为此他提出五条建议:

  第一,两岸广播影视要始终致力于促进两岸民众对中华民族的认同。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历史,是全体中华儿女,包括台湾人民共同创造的。对中华民族和中华文化的认同,是两岸人民凝聚力和向心力之所在。两岸广播影视对“认同”的理解,建立在“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两岸同胞同是中国人,同为炎黄子孙”的根基之上。两岸广播影视界同仁要始终坚持这些核心理念,致力于促进两岸民众对中华民族和中华民族文化的认同。无论我们是开展项目合作、人员交往、技术交流,还是进行节目制作,在所有的合作领域,都应当坚决维护这些核心理念。

  第二,两岸广播影视要始终致力于推动中华文化的传承与创新。传承与创新是两岸对中华文化认同的两个支点、两个车轮。一方面,两岸广播影视要以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己任,努力挖掘深厚的中华文明积淀,通过丰富多彩的广播影视节目,讲述共同的历史渊源,共同的人文始祖,共同的民族根基,共同的血缘命脉,共同的道德价值,凝聚两岸人民同根同源一脉相承的情感。一方面,两岸广播影视要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努力推动中华文化去创新。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只有不断创新,与时俱进,才能切实保护和发扬本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两岸广播影视交流与合作要在运行机制、观念思路、内容形式、传播手段等方面加大创新创意的力度,使广播影视传播内容和表达方式既保持民族特性和历史厚重,又紧随时代变迁和前进步伐,推动中华文化始终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不断发展繁荣。

  第三,两岸广播影视要始终致力于恪守媒体的社会责任。尽管海峡两岸的政治体制和社会结构不一样,但两岸广播影视都承担着同样的社会责任,这个社会责任体现在维护民族的根本利益、两岸民众的根本利益上。两岸广播影视要本着积极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增进相互了解的愿望,加强高层互访,建立定期沟通协商制度,就选题策划、协作报道和连线制播等合作事项及时地交换意见,客观介绍两岸发展情况,多做传达善意、澄清事实、消除误解和增进互信的工作,为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促进两岸的繁荣稳定和共同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四,两岸广播影视要始终致力于为两岸民众提供优质内容服务。两岸广播影视要把全面展现两岸关系的美好前景,完整表达两岸人民的意愿和心声作为内容制作的主题,充分运用陆续出台的优惠政策,促进两岸广电媒体合作和两岸影视产业合作。要建立健全广播影视交流合作的资讯服务平台、策划创意平台和节目交易平台,实现资源互通和共享,促成相关生产要素的有效对接;要开展网络视听等新媒体的合作,积极开辟新的业务领域,加快协商恢复大陆电视频道在台湾有线网络落地事宜;要加强联合策划,创作出更多反映两岸人民现实生活的影视作品,合作拍摄制作更多的广播影视精品节目,努力为两岸人民提供更为优质的精神文化产品和资讯视听服务。  

  第五,两岸广播影视要始终致力于提高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当前,两岸广播影视生存发展均面临着强势国际媒体所施加的巨大竞争压力,同时也面临新技术、新媒体、新业务推动产业调整升级所带来的严峻考验。因此,两岸广播影视要发挥产业的互通优势、互补优势和资源优势,加紧培育两岸共同广播影视文化市场,深入开发中华文化的市场传播价值,站在弘扬中华文化的高度,采取立足两岸市场、面向国际市场的共同发展战略,大幅度提高两岸合作的广播影视产品在国际市场的占有率,努力提升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

  总之,两岸广播影视界同仁要以宽广的胸怀和前瞻的视野,不断加强沟通,努力构筑交流合作的制度性保障机制,通盘规划两岸广播影视交流与合作的路径和走向,制定符合两岸实际和媒体发展趋势的整体合作方案,协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办法,确定发展方向、分阶段目标和任务,推动交流合作更加均衡、有序、持续地发展。

  田进并指出,海峡两岸广播影视交流往来20多年来,两岸共合作拍摄影视剧、专题类节目500多部,合办研讨会、广播影视节展筹活动近200场次,台湾广播影视从业人员已有上万人次前来大陆从事业务活动。最近三年来,大陆广播电台电视台和节目制作机构邀请台湾广播影视从业人员近3000人次参与节目创作,其中包括台湾的导演、演员、编剧参与大陆电视剧拍摄,台湾的主持人、演艺人员作为嘉宾参与大陆电视专题、综艺类节目制作。但截至目前,大陆业内人员赴台访问交流人数之和才有近3000人次。可以说,交流合作方面还有很大的改善和拓展的空间。

 

  田进说,我注意到近阶段台湾的主管部门正考虑调整对大陆影视政策,这是一个积极的举动。目前,大陆业者对于赴台从事业务活动仍多有限制等问题反映比较集中,希望台湾有关部门能尽快修订规章,提供便利。(高大林)

 

  嘉宾背景资料:

  田进,1957年12月出生,山西洪洞人。1973年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现任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973年任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干部,1981年任中央书记处办公室正科级、副处级、处级秘书;1988年任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秘书处处长,后兼任行政处处长;1991年任中央统战部副局级秘书、办公厅副主任(期间1993年9月至1996年7月在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在职学习,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3年任新华社香港分社协调部副部长;1995年调任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六局,负责筹建、主持工作,后任六局局长(期间1997年9月至1998年7月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01年任国家广电总局副总编辑;2003年任国家广电总局党组成员、副总编辑;2004年任国家广电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资料来源: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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