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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租车司机在台当局法务主管部门前引火自焚

2009年07月11日 03:36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7月11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针对台北出租车司机陈宝国昨日下午开出租车到台当局“法务部”门前引火自焚,台当局“法务部政务次长”黄世铭昨天晚间表示,没有查出陈宝国有任何对台当局“法务部”抗议的记录,台当局“法务部”对发生引火自焚事件深表遗憾。

  报道称,昨天下午3时35分,陈宝国驾驶出租车到台当局“法务部”大楼正门前,自己在车上以打火机点火,陈宝国遭到火焚后从车内翻落到“法务部”大门前阶梯上,“法务部”警卫立即持灭火器对人员及车辆进行抢救,并联系消防部门将陈宝国送往台大医院救治。

  台当局“法务部”昨天晚间公布事发当时监视录像带,黄世铭表示陈宝国曾犯下过失伤害、业务过失致死、伤害致死等前科,去年6月21日才从绿岛监狱服刑期满出狱。除此之外,没有查到陈宝国有任何对台当局“法务部”提出陈情或是抗议的纪录,“法务部”对于陈宝国引火的动机并不清楚。

  黄世铭表示,据台当局“法务部”访问陈宝国家属,家属表示陈宝国出狱后经常怀疑“法务部”、监狱会派人跟踪对他下药,还指称一些电台曾一再播出他以往的纪录,因此都不太与他人联系。

  黄世铭说,台当局“法务部”对于发生此事深表遗憾,“法务部部长”王清峰第一时间指示主任秘书陈明堂到台大医院关心陈宝国的状况,并请台湾更生保护会台北分会立即派员与家属联系,给予必要的协助。全案目前由台北市警局中正一分局搜证及调查。

  黄世铭表示,事件应与政治或审理中的陈水扁案无关,陈宝国车上没有遗书,只有一桶3公升的汽油桶,里面还剩下三分之一的汽油,并有两块沾有汽油的抹布。(罗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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