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4月27日消息 据台湾“中广新闻”报道,台湾一名长期失业男子因怀疑前妻和好友有染,今天早上在马路旁引火打算自焚,但当点燃的熊熊烈火烧到他的臀部及手臂,他马上疼得蹲坐在路旁哀嚎,结果自焚不成,其行为还可能已经触犯公共危险罪。
根据台湾警方调查,台北县瑞芳镇37岁的林姓男子今天凌晨先是喝了点酒后,醉倒在瑞芳镇节鱼坑路的便利商店前,店员发现有人路倒急忙报警,警察到场后便协助将男子送回家中,但相隔不到一小时,警方再度接到有人引火自焚的报案电话。
警方再度赶到现场发现自焚的正是林姓男子,林姓男子当时全身只穿一条内裤,蹲坐在路旁,地上还有一团正在燃烧的火堆。原来当时男子把身上的衣物脱下后用汽油引燃打算自焚,却在放火时就烧到自己的臀部和手臂,比预料中还要痛上百倍的剧痛让男子疼得哇哇叫,马上跳到一旁。
警察将男子带回派出所调查,男子表示自己17岁就结婚,因为怀疑从小到大的玩伴与前妻有染,造成他内心相当大的打击,所以想引火自焚以示抗议。而警方也查出林姓男子数年前就和妻子离异,子女都已经就读大学,因为失业多年,目前靠领补助金维生。
警方随即叫救护车把男子送往基隆长庚医院治疗,至于男子引火行为是否触犯公共危险罪,警方表示要等男子伤愈后进一步调查厘清。(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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