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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对居留该地区的大陆人士放宽金融信贷政策

2009年07月01日 10:29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7月1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从今天起,岛内近19万名大陆人士,如果生活困难、或有资金周转需求,可以向岛内银行办理现金卡、信用卡预借现金或是小额信贷。

  报道称,台“金管会”昨宣布,持有台湾地区居留证的大陆人士,1日起可比照台湾地区居民待遇,向岛内银行办理新台币及外币融资。

  在台无住所的大陆人士,只要取得台当局内务主管部门的许可,即可向银行办理贷款成数最高五成的不动产担保融资。

  为配合当局开放大陆资本赴台投资,台“金管会”昨修正发布《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金融业务往来许可办法》,宣布多项松绑措施;其中,开放持有台湾地区居留证的大陆人士,可以比照台湾居民办理新台币与外币融资,被认为最具实质政策效益。(焦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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