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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子女承认曾作伪证 被指欲以小保大

2009年06月22日 17:18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6月22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陈水扁家第二代成员包括陈幸妤、赵建铭和陈致中,22日因涉及伪证罪,分别前往台北地检署应讯,3人坦承是在长辈的指示下才会在公务机要费案上作伪证,希望检方能予以缓起诉处分。对此,台湾资深司法记者刘益宏表示,扁家第二代操作司法上“重罪吸收轻罪”惯例,希望借此达到“以小保大”的最终目的。

  台特侦组与前“高检署”查黑中心侦办公务机要费案,侦办期间多次约谈陈水扁的女儿陈幸妤、女婿赵建铭、儿子陈致中等人,其中在“高检署”查缉黑金行动中心与特侦组侦办公务机要费案期间,有多次供词前后不一的状况,特侦组与台“检察总长”陈聪明在5月中旬开会后,决定将3人列为被告。

  陈幸妤、赵建铭和陈致中今天陆续到案说明,3人的应讯时间都很简短,唯一接受媒体访问的陈致中表示,自己完全“据实陈述”,但不愿响应是否认罪问题。

  报道称,不过据传陈致中已坦承在前“高检署”查黑中心的2次自白都是说慌,向检方请求缓起诉或免除其刑。对于陈致中的180度大转变,台湾资深媒体人唐湘龙22日在电视节目中表示,扁家成员眼看案情压不住了,才会乖乖把事实真相说出来,但这只是其中一道防线。

  由于伪证罪一旦成立,扁家第二代成员最重可判刑7年,对此,台湾资深司法记者刘益宏表示,胆小的陈致中因为怕会被收押,所以干脆通通都认了,不惜把长辈拖下水,让他们背上教唆伪证的罪名。刘益宏强调,扁家第二代借由认罪来帮长辈挡子弹,其实是想“认小保大”获得解套,直系亲属涉伪证罪,在社会观感上似乎还“情有可原”,且这类官司也不算太严重,不如放手一搏。

  对于扁家成员的作为,台湾资深媒体人刘骏耀表示,台北检方侦办伪证罪,其实最重要的还是要追洗钱案被告部分,因为在司法上重罪往往会吸收轻罪,台北检方应该把案子再切回给台特侦组,由他们来彻底侦办扁家洗钱案。如此一来,才不会落入扁家人企图切割案情、防止案情扩大以至于被收押的圈套中。(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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