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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坚持控告检察官 称将会有正面效应

2009年06月10日 07:59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6月10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马英九控告台“高检署”检察官侯宽仁侦办特别费案涉制作不实笔录,3月间透过律师声请交付审判;马英九昨天表示,这是第一次台湾地区领导人行使诉讼权,相信会有正面效应。

  马英九办公室公共事务室主任蔡仲礼转述,马英九认为他做了一件该做的事情,对此事义无反顾。马英九说他上任后推动司法改革,包括被告有权看笔录,笔录有错必须更正等,因为笔录错误看起来好像是小事,却是决定案件胜负的关键,影响重大。

  但马英九也认为,相关改革还看不到成果,还未看到真正的改善。因此,尽管他身为台湾地区领导人,但还是要提出控告,就是要凸显这个问题,并会坚持走完司法救济程序、推动司法改革,双管齐下确保民众司法权益。

  蔡仲礼说,马英九认为他提告之后,现在检察官制作笔录已经比较详尽,而这次是第一次台湾地区领导人行使诉讼权益,已产生聚焦效应,相信有助于保障民众权益,这是司法人权的一部分,也是司法教育的一部分,他认为会有正面的影响。

  马英九在担任台北市长任内的特别费案,经检察官侯宽仁侦结后起诉,最后获判无罪。但马英九委任律师认为,侯宽仁在侦讯时有制作笔录不实情形,于是控告侯宽仁。全案经台北地检署去年12月31日不起诉后,马英九又向“高检署”提出再议也遭驳回,今年3月间又委由律师向台北地方法院声请交付审判,合议庭尚未裁定。

  由于交付审判多年来获法院裁准机率仅有千分之7,宋耀明表示,交付审判获法院裁准的机率本来就非常低,这在提出时马英九也有考虑过。对于马英九向法院声请交付审判,侯宽仁昨天表示,他自己是看到报纸才知道这件事,一切都以平常心看待。(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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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高大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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