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宽仁 (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中国台湾网6月8日消息 台当局领导人马英九因“特别费案”成为贪污被告(后经获判无罪确定),控告台湾“高检署”检察官侯宽仁制作笔录不实,涉嫌伪造文书罪。台北地检署处分不起诉后,马英九不服,声请再议被驳回,又委托律师就案件声请交付法院审判。
如近期判准 马英九可能以台当局领导人身份出庭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马英九的动作,显示他自认被“司法陷害”,但向检察机关讨公道失败,进而委托律师转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交付审判之声请,试探审判体系对检察官制作笔录不确实衍生的相关法律重大争议看法如何。马英九月前就职一周年致词时,也对此发表谈话。
台北地院受理后,已向台北地检署等单位调阅卷证,以判定是否准予这起与台当局领导人有关的刑事案件是否再开庭审理,如果近期判准,马英九可能会以台当局领导人身份出庭。
再兴讼 律师:这是原则问题 无关一追再追
据报道,台北地院发言人黄俊明表示,当事人声请案件交付审判“视为侦查的一种延伸,无法对外说明”。台北地检署表示,“尊重马英九的诉讼权利”。马英九的委任律师宋耀明对于为何再度兴讼表示,“这是原则问题,无关一追再追!”
马英九被民进党前“立委”谢欣霓等人控告使用台北市长每月34 万元新台币的特别费“违法”,由前台湾“高检署”查缉黑金行动中心依贪罪侦查、起诉,曾一度影响马英久的参选之路。马英九当选后,去年6月25日,认为侯宽仁制作证人吴丽洳笔录不实,委托律师宋耀明、陈长文向台北地检署控告侯宽仁伪造文书,另告发台检方特侦组检察官周士榆、前特侦组检察官沈明伦侦办前民进党主席谢长廷的秘书陈雨鑫滥行不起诉。 (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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