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2月26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原陈水扁当局高官特别费案,今天首度开庭。遭起诉的原陈水扁当局“内政部长”李逸洋出庭时否认犯罪,强调自己没有贪污犯意及不法所得。
报道称,台特侦组去年7月间依“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诈取财物及刑法伪造文书等罪,将李逸洋,以及原陈水扁当局“教育部长”杜正胜、“法务部长”施茂林、“考选部长”林嘉诚、“铨叙部长”朱武献5人,以及李逸洋“机要秘书”杨秀英等4名相关秘书起诉。合议庭今天传讯李逸洋、杨秀英2人到庭。
台检方认定,李逸洋、杨秀英在任内涉嫌诈领特别费,金额为新台币43705元。不过,李逸洋与杨秀英下午在庭讯时均不认罪。
合议庭在两名被告陈述意见后,谕令3月26日下午2时30分再度开庭。(章潘)
[ 责任编辑:张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