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记者会材料称游锡堃散播陈水扁绯闻 吕秀莲:误印

2009年04月09日 06:51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4月9日消息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吕秀莲昨大动作要求8年前报道她散播陈水扁绯闻的《新新闻》周刊,应依法院判决5天内在媒体刊登道歉声明。但吕秀莲在记者会中提供的书面数据提及:“真正传播绯闻的人竟然是陈水扁办公室身边的幕僚,包括前秘书长游锡堃。”

  尽管吕秀莲三度解释数据误印,并在第一时间致电游锡堃说明,但这也意外掀起当初陈水扁上任初期,陈水扁系栽赃斗吕的“阴谋论”波澜。

  报道称,2000年时,《新新闻》报道吕秀莲散播陈水扁绯闻,吕秀莲随即提告,2004年法院判决《新新闻》败诉定谳后,《新新闻》声请“大法官释宪”。“大法官会议”4月3日做出解释,认定吕要求媒体道歉未“违宪”。

  吕秀莲要求《新新闻》若不“依法”在台湾四大报头版刊登半版道歉启事,将向法院声请强制执行,代登广告再请对方付钱。对此,《新新闻》名誉社长王健壮说:“我没有任何意见。”董事长周天瑞也不愿多谈。撰稿记者之一杨舒媚则说:“以王健壮说法为准。”

  但对记者会书面数据提到游锡堃造谣文字,吕秀莲第一时间撇清,称她没有看记者会数据,“不晓得这怎来的”。并说:“我不知道真相,只有《新新闻》知道真相!”还强调:“可能从旧资料中误印了,我郑重表示跟游锡堃无关。”

  对于意外扯出游锡堃,民进党“立委”蔡煌琅说:“我很震惊,吕秀莲一番话,恐怕又会引起党内纷扰。”(高大林)

  背景资料:2000年11月《新新闻》第715期大篇幅报道“鼓动绯闻、暗斗阿扁的竟是吕秀莲”,指称吕秀莲打过“嘿嘿嘿”电话散播陈水扁绯闻,引发吕秀莲不满扬言循“法律途径”解决,双方调解不成,吕秀莲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新新闻》恢复名誉。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