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光宝气的吴淑珍。资料图片
中国台湾网3月5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监察院”1月份审查陈水扁妻子吴淑珍于2006年漏报珠宝案,决议裁罚30万元(新台币,下同),吴淑珍2月10日才以邮政划拨方式缴罚30万元。日前,台特侦组又从黄芳彦处查得协助吴淑珍收藏珠宝80余件。这批珠宝是否存在漏报情形?台“监察院”有关人士称,有人检举就会派查。
报道称,吴淑珍于2006年漏报珠宝一事,经人检举,吴淑珍后来向台“监察院”提出珠宝、首饰更正申报,总额为新台币372.5万元。
台“监察院廉政委员会”1月19日召开会议讨论此案,“监察院财产申报处处长”洪国兴表示,当天会议决定开罚30万元,并寄发处分书给当事人。吴淑珍已于2月10日汇款30万元,缴交这笔罚款。
日前,台特侦组查得黄芳彦协助吴淑珍收藏的80余件珠宝。对此,台“监察院”未来是否调查相关漏报情形?洪国兴表示,目前没有人检举,一旦有人检举,才会派查。(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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