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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检方查20家企业交付陈水扁家巨款 传相关负责人

2009年03月05日 09:43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3月5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陈水扁的妻子吴淑珍于2月间递交陈报状,指称台新金控董事长吴东亮曾交付1亿元(新台币,下同)现金给扁家。为厘清事实,台检方特侦组今天上午传唤吴东亮到案说明。

  据指出,吴东亮曾于农历春节前主动与台检方联络,并于台“最高检察署”侦讯室接受特侦组密讯。不过,特侦组对此不愿证实。

  办案人员指出,吴淑珍于2月3日向特侦组递交陈报状,指称2006年间存放在国泰世华银行保险室的巨款,主要来自20位金控、科技业、传统产业及媒体的负责人,他们分别交付扁家1000万元至2亿元不等金额。

  据陈报状所述,吴东亮曾交付1亿元现款给扁家;而特侦组于去年12月间也掌握相关情资,显示吴淑珍胞兄吴景茂与前元大证券董事杜丽萍等人在2006年间搬运至元大花园广场的7.4亿元中,有1亿元的捆钞纸有“台新银行”字样。

  由于陈报状中指称吴东亮给付款项的时间,与台新金控投资彰化银行的时间接近,且台当局于1月9日公布的“二次金改检讨报告”也点名台新金投资彰银案有疑点。为了解两者间是否有对价关系,特侦组日前向已分他案侦办的台北地检署调阅卷证,进行调查。

  办案人员指出,台北地检署于去年5月间已接获有关台新并购彰银疑涉不法的检举案件,承办检察官除了向台新金调阅并购案资金来源的资料及彰银售股资料外,并指挥调查单位传唤两家银行高层及台当局财政部门官员说明。

  办案人员表示,吴东亮首次接受特侦组讯问时,强调台新当时投资彰银特别股,主要是帮前陈水扁当局解决问题,一切合乎法律与程序,也绝对没有涉入洗钱、行贿等不法情事。不过,检察官接获吴淑珍陈报状后,上午第2度要求吴东亮到特侦组说明。

  除吴东亮外,特侦组昨天已分别传唤前陈水扁当局行政部门副主管林信义及台塑公司一位张姓主管,清查已故的前裕隆集团董事长吴舜文、台塑集团创办人王永庆是否分别交付扁家款项。特侦组近日内将陆续传唤吴淑珍陈报状内提到的另17位企业主说明。(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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