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陈水扁提羁押抗告 台湾“高等法院”发回重新裁定

2009年02月27日 11:02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2月27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涉案在押的陈水扁不满日前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的撤销羁押声请遭驳回,提起抗告。台湾“高等法院”今天裁定撤销原裁定,发回台北地方法院重新裁定。

  台检方特侦组侦办陈水扁家所涉公务机要费案、洗钱案等,2008年11月12日法院裁定陈水扁收押禁见。12月12日特侦组依贪污、洗钱等罪起诉陈水扁等人,法院裁定将陈水扁无保释放。30日法院再度裁定羁押陈水扁,至今在押。(高大林)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