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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检方查“二次金改” 今传唤多名扁当局金融高官

2009年02月27日 10:30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2月27日消息 据台“中央社”报道,台检方特侦组侦办台湾企业向扁家汇款案,今天上午以证人身份传唤包括原陈水扁当局“金管会主委”龚照胜、原陈水扁当局“金管会委员”林忠正在内的原扁当局金融主管官员到案,了解陈水扁任内“二次金改”的执行状况。

  据台媒报道,为加快办案速度,台检方特侦组近期内将密集传讯曾交付款项给陈水扁、吴淑珍夫妇的台湾金控公司或企业高层,追查企业汇款是否有对价关系,并希望在4月间全案侦结。

  台检方特侦组办案人员指出,政府于2005年间所推动的“二次金改”分层决策、执行,由陈水扁办公室经济顾问小组做出抽象决策,再由台湾行政主管部门五人小组将经济顾问小组的抽象决策具体化并加速落实,最后交由台当局“公股管理小组”及“金管会”负责推动。

  为调查“二次金改”的决策、执行过程,台检方特侦组日前已先后传唤曾担任台当局“行政院五人小组”的原陈水扁当局“行政院副院长”吴荣义、原陈水扁当局“经建会主委”胡胜正、原陈水扁当局“国安会咨询委员”陈永诚、原陈水扁当局“财政部长”林全及台湾“中央银行”总裁彭淮南,厘清相关决策过程。

  据台媒报道,台检方检察官上周起陆续传唤原陈水扁当局“国库署长”刘灯城等官员,追查当时台当局公股银行的释股情况,包括彰化银行办理私募发行特别股案、台湾兆丰金控2006年度董事会改选案、台湾“中华开发金控”2007年度董事会改选及台湾“华南金控”2007年度董事会改选案等具有争议的个案。

  台检方办案人员表示,台湾行政主管部门去年出炉的“二次金改检讨报告”中,提到当时对台湾金融机构并购进行监管的积极度不足,其中台湾金控公司转投资案件应属重要申请案,但当时却采取自动核准制度。台检方特侦组认为有必要对此进行了解,昨天起陆续传唤负责台湾金融监理的台当局“金管会”官员说明。(沈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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