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2月22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北地方法院审理陈水扁家贪污、洗钱等案,将于24至26日第二度提讯陈水扁。随着同案被告纷纷认罪,情势已有很大转变,相隔1个月再出庭这对陈水扁来说是一个大挑战。
报道称,台北地方法院审理扁家公务机要费案、洗钱案、龙潭购地案、南港展览馆案等4大案,陈水扁原本是第一个召开准备程序庭的被告。在1月19日上午召开的准备程序庭上,陈水扁除了否认全部犯罪外,同时由委任律师以阅卷不及为理由,向合议庭声请展延准备程序庭的时间,于是合议庭将本案陈水扁部分的准备程序庭,延到本月24日至26日。
但是在这一个月时间里,扁案同案被告包括前新竹科学院管理局局长李界木、扁家友人蔡铭哲、前力麒建设董事长郭铨庆等人,纷纷在法庭上对新竹科学院龙潭案与南港展览馆案表示认罪。在公务机要费部分,前陈水扁办公室出纳陈镇慧也已经全数认罪。
甚至连陈水扁的儿子陈致中、媳妇黄睿靓、妻舅吴景茂与吴景茂妻子陈俊英,也都在洗钱案部分认罪,并请求认罪协商。本月10日陈水扁妻子吴淑珍出庭时,也坦承在竹科龙潭案与南港展览馆案曾收钱,因为怕陈水扁知情,所以要求对方直接汇往海外。
陈水扁面对众多亲友对四大案纷纷认罪,在诉讼策略上势必需要有相当程度的调整,尤其在公务机要费部分,陈镇慧已经承认扁家有公款私用的问题,更让陈水扁很难再以“机密外交”等说法辩护被指控的罪名。
此外,在洗钱案与特侦组侦办中的企业汇款、“二次金改”部分,陈致中与黄睿靓的认罪协商,以及吴淑珍两度向特侦组提出的陈报状,究竟对陈水扁造成多大的影响,也是未来认定全案陈水扁涉入程度的关键点之一。(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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