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2月22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陈水扁传出在看守所内绝食,而陈水扁委任律师日前也再度向法院递状,表示阅卷不及。台检方昨天表示,陈水扁的身体状况不影响24日开庭,律师递状理由也令检方无法接受。
报道称,台北地方法院审理陈水扁被控贪污、洗钱等案,预计24、25、26日三天再度开庭,分别再为洗钱案、龙潭案、公务费案等进行准备程序。陈水扁1月19日开庭时否认检方所有指控,而公诉检察官则当庭提示陈水扁另构成借势勒索及非主管职务上图利2项新罪名。
对于陈水扁身体状况会否因绝食连带影响24日起的庭期,公诉检方认为,被告在准备程序时可保持缄默,全权由辩护律师答辩,陈水扁就算被提讯至法庭时身体状况不佳,也不影响开庭。
检方表示,虽然台湾“刑事诉讼法”有“被告因疾病不能到庭,应于能到庭以前停止审判”的规定,但实务上对因病不能到庭,指的都是罹患末期癌症等重症,且须有医院证明,陈水扁绝食导致身体虚弱,不符合停止审判要件。
此外,台北地方法院于三、四天前再度收到陈水扁律师递状,陈述因来不及影印卷证,仍未完成阅卷,以及特侦组检察官日前就讯吴淑珍,已影响陈水扁的诉讼防御,希望合议庭能考虑择期开庭。
公诉检方对此表示,1月19日开庭时律师就以阅卷不及为由,请求将原本1月21日的开庭延至2月24日,获合议庭同意,这段时间只见律师有时间利用媒体披露有利陈水扁的笔录内容、撰写一些无助诉讼顺利进行的陈明状,若再说阅卷不及,不但已违辩护人尽力为当事人辩护的职守,也有拖延诉讼之嫌。(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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