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扁案关键人物黄芳彦今未到案 台检方称将择日再传

2009年02月13日 21:38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2月13日消息 据台“中央社”报道,台检方特侦组侦办扁家洗钱案,今天第2度传唤前台湾新光医院副院长黄芳彦说明,但黄芳彦仍未到案。台检方特侦组主任陈云南指出,黄芳彦以办理移居岛外的手续为由向台检方请假,未来将再度传唤。

  据台媒报道,台检方特侦组去年12月16日搜索黄芳彦住处、办公室及银行保险箱,查扣1000多万元(新台币 下同)现金。不过,黄芳彦早在11月3日已向新光医院请假赴美,今年1月间向新光医院请辞副院长职务,滞美不归。

  另外,台检方特侦组于去年11月间传唤多位证人后,发现黄芳彦曾介入台湾企业向扁家汇款案,并涉嫌协助扁家处理数千万元款项,怀疑黄芳彦在扁家弊案中的角色并不单纯,希望他返台对此说明。

  台检方特侦组去年12月间首度发出传票,要求黄芳彦于今年1月22日到案说明,但黄芳彦并未到案,也未请假。台检方特侦组随后再度发出传票,要求黄芳彦于今天上午到案,不过,黄芳彦日前寄发请假单,向检方请假。

  陈云南表示,黄芳彦在假单中提到他目前要移居岛外,正在办理相关手续,不过黄芳彦没有提及移居至何处。由于黄芳彦目前仍为证人,台检方检察官认为他有正当的请假理由,将择日再传。

  陈云南还表示,证人改列被告须有具体的犯罪事实,黄芳彦目前仍为证人,台检方检察官正对他是否涉及犯罪进行了解,未来若无法传唤到案,将会依台湾的相关规定做适当处理。(沈鹏)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