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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家弊案被告郭铨庆、陈俊英认罪求免刑

2009年02月06日 08:11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2月6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开庭审理陈水扁家弊案,传讯台湾力拓营造公司负责人郭铨庆及吴淑珍的嫂子陈俊英,两人都当庭认罪,请求法院给予免刑判决。

  报道称,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就陈水扁家海外洗钱案部分召开准备程序庭,传唤台湾力拓营造公司负责人郭铨庆及吴淑珍的嫂子陈俊英。庭讯一开始,公诉检察官就指出,郭铨庆涉及南港展览馆案被控行贿罪部分,由台北地检署另案起诉,台北地方法院日前以该案与本庭审理的郭铨庆被控洗钱罪有重复起诉问题,判决公诉不受理,检方认为地院的见解错误,已经提起上诉。

  台北地方法院合议庭随即裁定,郭铨庆行贿案检方既已上诉,待台湾“高等法院”判决后再处理,先就郭铨庆被控洗钱罪部分进行准备程序。

  台检方特侦组检察官林嚞慧表示,基于检察一体,特侦组会与台北地检署讨论后报请“检察总长”同意,再与郭铨庆协商;陈俊英部分,因还有别的案子在特侦组侦办中,必须侦结后才能决定是否同意认罪协商,请法院候核办。

  郭铨庆和陈俊英随后都表明要声请认罪协商,律师团表示,两人在侦查中主动供出相关案情,适用“证人保护法”规定,请求法院给予免刑判决。合议庭裁示,待检方同意并提出认罪协商后处理。

  此外,由于陈水扁家弊案多名被告请求认罪协商,昨天下午,台“检察总长”陈聪明到特侦组开会,就每个人的涉案事实逐一讨论,决定必须达成共识才会同意协商;陈致中夫妇部分,目前还在厘清他们认罪的程度,再衡量是否有协商的价值。(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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