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扁案重要证人陈镇慧未全盘认罪 法官盼其仔细思考

2009年02月04日 13:23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2月4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上午开庭审理陈水扁家相关弊案,传唤原陈水扁办公室出纳陈镇慧。在庭讯时,陈镇慧对于被控伪证、伪造文书罪向合议庭认罪,但对于侵占及诈领公款、洗钱等罪部分则不认罪,审判长蔡守训希望她能仔细思考。庭讯已在11点30分之前结束,陈镇慧下次出庭日为2月19日。

  报道称,陈镇慧今天在法庭上,针对2006年“高检署查黑中心”认为她涉嫌伪证部分认罪,对于原陈水扁办公室2003年1月至2006年5月间,每月所提出“审核支出数报告单”涉嫌伪造文书,陈镇慧也认罪。

  对于诈领“公务机要费”、年终侵占未用完的“公务机要费”、不实犒赏清册、以他人发票诈领“公务机要费”、重复申领“公务机要费”以及洗钱等罪的部分,陈镇慧都不认罪。

  审判长蔡守训希望陈镇慧与律师能够仔细思考,蔡守训表示,由于台特侦组在起诉书中载明要免除陈镇慧的刑责,已经释出相当大的善意,希望陈镇慧与委任律师林达杰考虑是否还要坚持否认犯罪。对此,林达杰希望法官与检察官能够给陈镇慧一些时间考虑,即使免除其刑,对陈镇慧的名誉还是会有影响。(章潘)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