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陈镇慧相当配合,并经检察官同意担任“污点证人”,特侦组拟依证人保护法向法院请求从轻量刑或缓刑。
据了解,陈镇慧的律师洪伟胜是“老板”陈水扁代聘,律师在场时,她的言词仍有所闪躲。不过,看到检方摊出愈来愈多的事证,她认为难再闪躲,便主动向检方表示要以证人应讯(证人应讯律师不得在场)供述具体事证,检方因而同意她转任污点证人,并予应有的保护。
特侦组主任陈云南表示,检方为保护陈镇慧的安全,释放后派专车送她与家人会合;至于陈镇慧有何安全考虑,陈云南不愿多说,只表示将来如有需要,会由辖区警方加强注意。
陈镇慧获释,显示扁家弊案第一波侦办行动进入尾声,除了“国安会”前秘书长邱义仁、“总统府”前副秘书长马永成涉及“机密外交”还要扩大侦办,其它在押被告近期都可能获释。特侦组也会斟酌陈水扁的身体情况,尽速到台北看守所就讯。
据了解,检方查扣陈镇慧过去八年为扁家制作的公、私帐明细,并取得相关汇款水单等资料,陈镇慧都已详细说明,包括为何把领出来的“公务机要费”交给吴淑珍,为何以“公务机要费”支付扁家子女婚礼费用等。
检方认为,陈镇慧虽然涉及贪污重罪,但个人并无获利,只是听命行事;由于她据实陈述,没有串证之虞,羁押原因已消灭,检方昨天提讯后当庭释放,连限制住居的强制处分都一并解除。
检调昨天并提讯马永成及传唤相关证人,厘清陈水扁政府任内有关“机密外交”的工作费用流向。
至于陈水扁委任律师郑文龙不服陈水扁羁押禁见的裁定,十七日主动代为提出抗告;台湾高等法院合议庭昨天裁定指出,抗告书没有陈水扁的签名、盖章或按指纹,不合程序,郑文龙应于三天内补正,陈水扁本人签名、陈本人盖章或捺指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