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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给女友过节费重走犯罪路 台一男子连抢两超市

2009年01月12日 22:49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月12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因强盗案入监服刑,半年前才假释出狱的男子黄某,因要兑现给女友1万元(新台币,下同)过节费的承诺,竟选择走犯罪的回头路。12日清晨,黄某在半小时内连续在台中县犯下二起抢劫案,得手18万元赃物,不过黄某还没来得及花用,就遭警方逮捕。

  台中警方指出,台中县丰原警局勤务指挥中心在12日清晨3时15分接获通报,指神冈乡某超市被抢,3时30分又接获丰原市一家超市也被抢的消息,两起抢劫案的犯罪嫌疑人特征都一样。夸张的是,犯罪嫌疑人不是携带枪枝或西瓜刀,而是持一把小槟榔刀打劫,还戴着一个“贱兔”卡通图案的安全帽,有别于一般抢匪不穿戴特殊图案特征的衣物。

  当地警方接获通报后立即前往拦截,但追到丰原大道,犯罪嫌疑人就逃逸不见踪迹,执勤警察分析犯罪嫌疑人可能是躲在丰原大道公寓内,但整排公寓下停满了摩托车,不确认哪一辆为嫌犯所骑。

  警方心生一计,用手逐一碰触引擎,终于找到一辆有余温的摩托车,再由这辆车查获犯罪嫌疑人黄俊霖(31岁),并从黄某住处搜出价值18万的赃物。(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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