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月5日消息 据台湾TVBS电视台和“中广新闻网”报道,弊案缠身的陈水扁日前二度被收押,其委任律师郑文龙今天下午向法院提起抗告,强调陈水扁并没有串证或逃亡之虞,诉请法院裁定免押或发回更裁。郑文龙表示,若抗告遭驳回,不排除申请“大法官释宪”。
报道称,陈水扁日前二度被收押,其委任律师团连日来赶写抗告书,陈水扁律师石宜琳今天特地到台北看守所,请陈水扁在抗告书上签名,陈水扁律师郑文龙今天下午也再度向法院递状提出抗告。
郑文龙表示,抗告内容总共有六十页,分为三大部分,第一是陈水扁没有羁押必要,第二中途换法官重创司法威信,第三则是法官周占春及蔡守训还有“高院”的发回更裁裁定都是无效裁定。
郑文龙强调,陈水扁遭释放后的这十六天言行没有干扰被告跟证人,而且都是随传随到,根本没有羁押的必要,若抗告结果遭“高院”驳回,他们会施行“法律”所有条件,也包括申请“大法官释宪”。
郑文龙转述陈水扁的话说,陈水扁认为蔡守训裁定他羁押,主要是在“报复”,因为蔡守训审理吴淑珍“公务机要费案”时,陈水扁将相关发票卷证列为“机密”,造成蔡守训审理困难,蔡守训最后才会裁定他羁押。
台检方特侦组侦办陈水扁所涉及“公务机要费案”、洗钱案等,去年11月11日向台北地方法院声请羁押陈水扁,法院12日裁定陈水扁收押禁见。特侦组12月12日依贪污、洗钱等罪起诉陈水扁等人,案件移审法院,但法院裁定将陈水扁无保释放。特侦组16日提起抗告,经发回更裁,法院18日仍裁定陈水扁当庭释放。特侦组25日再提抗告,台湾“高等法院”28日发回更裁,台北地方法院29日重开羁押庭后,认定陈水扁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动机及湮灭、变造证据、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30日凌晨裁定羁押陈水扁。(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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