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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检方下周将再传陈致中夫妇 吁其签下转账同意书

2009年01月04日 20:45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月4日消息 据台湾TVBS电视台报道,台检方特侦组侦办陈水扁家庭海外洗钱案,为了追回扁家在瑞士的7亿(新台币,下同)巨款并保全证据,特侦组下周会再度约谈陈致中夫妇,希望他们签下英文版的转账同意书,同时也会要求夫妻俩就上个月18日的陈报状做出说明。

  报道称,陈水扁日前在羁押庭上爆料,称儿子陈致中在12月18日递交陈报状给特侦组,同意交代资金流向,包括存放在“国泰世华”银行保险室内可能超过8亿的现金,以及转账的人头账户,希望先和检方协商,再向法院换取减刑或免刑。

  对此,台特侦组强调,近日会再度约谈陈致中和黄睿靓,但可能先就转账同意书部分进行讨论,因为瑞士司法单位认为由检察官朱朝亮讯问陈致中和黄睿靓的笔录,虽然同意把瑞士7亿资金汇回台湾,而且有两人签名,但这样一问一答的方式,让他们无法接受,希望特侦组送来正式的转账同意书,内容用法文或是英文都行。

  据台媒了解,检察官现在已经拟好格式,就等两人签署,但陈致中和黄睿靓似乎对特侦组不太信任。陈致中夫妇是否会要求检察官先就陈报状内容协商,再谈签署转账同意书?这似乎已经成了双方的“角力战”。

  有台湾媒体此前曾报道称,陈致中于12月18日递交陈报状,表明愿意“协商”,将遭瑞士冻结的2100万美元汇回台湾,并说明与台湾企业汇款案有关的5.7亿元去向。台检方怀疑陈致中此举并不单纯,认为陈致中主动提出协商的做法只是想转移焦点。

  知情人士说,虽然陈致中夫妇11月间曾表达将2100万美元汇回台湾“最高检察署”账户的意愿,但不同意签署转账授权书,只能“记名笔录”。不过,瑞士方面对此有不同的意见,这笔巨款至今仍无法汇回台湾。

  台检方人士认为,陈致中夫妇若非签署相关授权文件,将海外款项汇回台湾让台检方查扣,未“认罪”的“协商”则不具实质意义。(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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