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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松绑公务人员赴大陆办法 新制1月5日上路

2008年12月31日 08:58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31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当局内务主管部门昨日颁布“政务官”赴大陆相关许可办法,自明年1月5日起,11职等以上未涉密公务人员可申请至大陆观光,“政务官”可申请赴大陆探亲或从事公务及交流。

  同时,未来大陆党政人员,只要经海基会及台当局相关部门机关邀请,也都可以赴台交流。

  报道称,台当局此次大幅松绑未涉机密的11职等以上公务人员、警监3阶以上的警察人员,只要经许可,不限公务行程,可至大陆旅游、参访等私人行程。10职等以下公务人员赴大陆也简化流程,只需服务机关同意即可放行。

  另外也放宽“政务官”、“直辖”县市首长及一般涉密公务人员,除观光外,其余只要经许可就可赴大陆,包含探亲、参加与业务相关的活动或会议。(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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