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2月25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和TVBS报道,弊案缠身的陈水扁遭台检方特侦组起诉后,台北地方法院日前两次裁定将其无保释放。台检方特侦组已撰写完成抗告书,今天下午将向台湾“高等法院”再次提起抗告,并请“高等法院”自为裁定。
报道称,台检方特侦组12日依贪污、洗钱等罪起诉陈水扁等人后,案件移审法院,并向法院声请继续羁押陈水扁,但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当庭释放陈水扁。台特侦组16日提起抗告后,台湾“高等法院”发回台北地方法院更裁。台北地方法院18日再度审理后,仍裁定当庭释放陈水扁。
特侦组22日收到台北地方法院裁定书后,由检察官林嚞慧主写抗告书,特侦组主任陈云南昨天汇整其它检察官意见后校勘完成,预计今天中午左右送交台“检察总长”陈聪明核阅,下午送交法院。
一般来说,台检方特侦组递交抗告书之后,台“高等法院”最快今天就分案抽签,裁定的结果有3种,包括发回台北地方法院更裁、驳回抗告,以及自为裁定。
报道指出,虽然这次特侦组跟台北地方法院都希望台湾“高等法院”自为裁定,但外界预估机率很低,最有可能的就是再度发回台北地方法院,因为上回“高等法院”就认定陈水扁有串证之虞。但问题是,发回台北地方法院更裁,要交给哪位审判长,因为现在台北地方法院确定两案要合并,但不确定哪个法官要接,周占春的合议庭希望把案件并给蔡守训,而蔡守训还在考虑,有可能最后再开庭长会议来协调。
不过,台检方特侦组认为,由于案件已在台北地方法院审理过,台“高等法院”若再度发回台北地方法院更裁,仍须由原合议庭审理,结果难以改变,故请“高等法院”自为裁定。(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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